宋早早泄了一次身,倦意袭来,对孟长安说:“我在这儿睡一会,你要守着我。”
他心下一软,柔声道:“好。”
大小姐说睡就睡,奶儿还挺着呢。孟长安轻手轻脚给她整理好衣服,去漱了口洗了手才回到床边,就这么痴痴地看着她,然后凑过来亲她小嘴,怕吵醒她所以亲得很轻很轻,也亲了很久很久。
大约睡了两个钟头多一点,宋早早醒了,她揉揉眼睛,坐起身,一时间没想起来自己身在何处,直到孟长安端了一盆热水过来。
他颇为局促地说:“没有新毛巾了,这个是之前公社里发的,我只用了几次。”
他怕她嫌弃。
白色的毛巾看起来颇为粗糙,上面印了个红色五角星,宋早早先是打了个呵欠,然后懒懒地说:“你给我擦。”
孟长安便拧了热毛巾过来,抚着她的小脸,一点一点给她擦过去。
这毛巾确实质量不行,哪怕他很注意了,还是把她的小脸弄得有点点红。
但村子里,谁要是有这么一条单独自个儿用的毛巾,都能把旁人羡慕死。
大队长再一次意识到珍贵的玫瑰无法生长于乡野,自己必须成为营养丰富的土壤,才能让玫瑰驻扎,否则即便短暂得到她的垂怜,也不会长久。
擦完脸后,宋早早自己没觉得,孟长安却难掩心疼地用手摩挲她柔嫩的脸颊,他怕手指上的老茧搓疼她,甚至只敢用没长茧子的第二节指腹。
刚睡醒的大小姐有点发懵,难得不闹腾地被摸了许久,终于捂着肚子说:“我饿了。”
孟长安半跪在地上给她穿鞋:“我送你回去。”
今天天气挺好,太阳当空,万里无云,在苞米地忙活了一上午的小霸王累得满头大汗,早上穿的显他腰细腿长的运动服已经脏得不能看了,精心打理的头发更是乱如鸟窝。即便如此,他也没有偷懒,看得村里不少老人啧啧称奇。
这活儿干的,比好些个下乡多年的男知青都得劲!
眼看到了中午饭点,地里人要么回家吃饭,要么在田埂上蹲着休息等家里来送,唯有这首都来的小霸王,依旧一声不吭地在地里忙活,像个永不疲倦的陀螺。
“真没看出来嘿,这晋知青还挺能干。”
“那可不,一上午愣是一点懒没偷,不像知青点那几个,干点活四处磨洋工。”
“看他家里条件挺好的,没想到干活也是把好手啊,劲儿可大。”
晋楚还在一挑一挑往地头运苞米,烈日将他白皙的脸晒得通红,热辣辣的汗水从额头流到眼睛里,他停下脚步使劲揉了几把,突然站在原地不动了。
徐砚是另一个没停下来的人,同样的活儿,成分不好的他总要比别人多干一些,并且少拿工分,这已经成了大家默认的规则。
来送饭的是大队长。一份给徐砚,一份给晋楚。
徐砚不吭声很正常,但宋早早是答应过来给晋楚送饭的,换了人晋楚居然什么都没说,找了个地儿一坐,满脸的食不知味。
如果他没有拿满是敌意的目光盯着孟长安的话,可能会显得更淳朴一点。
“我正好路过,徐家阿奶就让我把饭捎带过来,一会儿我再给送回去。”
大队长如是解释着,他形象好名声佳,说出来的话村里人都信服,谁谁帮忙带点东西啥的很常见,没人会往其它方面想。
主要太阳太大,地里的路又不好走,再加上送大小姐回去时,徐家阿奶颤巍巍的踩着小脚要去地里,孟长安干脆把这两人的饭一起接了下来,反正他年轻力壮,多跑两趟不算什么。
徐砚端着碗低头吃饭,眼角余光却瞧见食不下咽的晋楚在吸鼻子,似乎有什么东西滴进了饭盒里,他不确定,也不关心,所以很快别过目光,不再关注。